陈耀庭

(19311970) 江苏吴江人。1949年参加革命,1961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生物系陈耀庭同妻子谢聚璋一起,先后在江西瑞金大学赣南医学专科学校任教、任职。“文化大革命”开始后,陈耀庭反对林彪、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倒行逆施,写下了10多万字的文章和信件,对一系列事关党和国家命运、前途的重大问题表明了自己的看法。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,陈耀庭敢于坚持真理的行为被定为“677反革命”案件。1970年3月20日,陈耀庭为捍卫真理英勇献身。1980年10月,中共江西省委为陈耀庭平反昭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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